基金赎回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卖回给基金发行人的行为。基金赎回时间规定是指基金管理人制定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申请、确认并办理赎回的时间规定。投资者需要认真了解基金赎回时间规定,以便在合适的时候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满足投资需求。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基金赎回时间规定的具体内容。
一、赎回时间的限制:
1.开放式基金赎回时间:
开放式基金赎回时间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交易日按规定时间进行申请、确认并办理赎回的时间。交易日不能申请赎回,因为基金公司在那一天不计算基金净值。对于基金公司来说,计算净值时间是每个工作日下午4:00之前。
2.封闭式基金赎回时间:
封闭式基金的赎回日期通常定在基金到期日。如基金到期日是在法定节假日或休市日,则顺延至最近的交易日进行赎回。如果投资者在规定的赎回日之外申请赎回,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赎回申请。
二、申请赎回时间说明:
1.要距离支付日7天以后,即工作日而非自然日;
2.距上一次赎回完成日之间至少隔3个交易日;
3.赎回金额不低于每次赎回的最低赎回金额;
4. 封闭式基金的赎回,在最后一个赎回日前确定申赎价格;
5.到最后一个赎回日,如果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超过剩余的未赎回基金份额,则按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与未赎回基金份额的比例分配。
以上就是基金赎回时间规定的具体内容。投资者在进行赎回时应当注意以上事项,细心仔细操作才能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