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职能作用,提高吉林省居民社会保险待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施行了新的社保政策。
新政策保障了吉林省劳动者的基本社会保险待遇,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针对困难群体给予了更多优惠。
其中,下列待遇将有所提高:
- 养老金将结合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实行阶梯式调整;
-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将提高;
- 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变更,将导致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这项新政策的出台,将使吉林省居民的社保待遇更加优厚,也将有力地推动全省的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